1.北京亿美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(招牌:小龙坎;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府学路26号13号楼一层102、二层202)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未索证索票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,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,并责令整改。
2.北京东和小厨快餐有限公司(招牌:虾吃虾涮;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府学路24号一层1011、二层2011)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未索证索票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,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,并责令整改。
3.北京大渔龙翔餐饮有限责任公司(招牌:大渔;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186号院1号楼05层F5002)生食专间的传递窗未关闭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,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,并责令整改。
4.北京兰各庄长顺百货店(招牌:固始鹅块铁锅柴鸡;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兰各庄村174号-1〈临时〉)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。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其立即改正。
5.北京兰各庄爽心小吃店(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兰各庄村182号-4〈临时〉)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。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其立即改正。
6.北京半截塔艳娟小吃店(招牌:牛肉板面;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513号4号〈临时〉)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。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其立即改正。